中伟死刑观察(2013-3-29)

中伟死刑观察(2013-3-29)

中伟死刑观察(2013-3-29)

 

1、丧尽天良雇凶杀双亲 凶残逆子被判死刑已正法

 

天津市一名“80后”无业男青年,因生活不如意而埋怨、仇视父母,为发泄愤恨情绪,雇凶上门杀害自己的亲生父母。而案发时,他就躲在卧室,“旁听”了杀人全过程。日前,这名大逆不道的凶残之徒及其雇用的一名杀手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生活不顺埋怨父母
  罪犯王裕鸿,生于1981年,原系天津市无业男子。据王裕鸿供述,他对父母的怨恨始于初中时期。那时王裕鸿因为身体不好,经常不能去上学,心事很重,他很想跟父母交流,可父亲的脾气不好,总是不在乎他,母亲也常常忽略他的存在。后来父母怀疑王裕鸿有精神病,带他到安定医院看病,还给他吃了医生开的镇定药。王裕鸿说,他吃了这些药以后整天觉得迷迷糊糊的,且记忆力、反应能力下降。他为此总是埋怨父母从小给他吃镇静药把他的脑子吃坏了,毁了他的一生,使他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在社会上立足,而父母又没有能力帮他找到一份可心的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王裕鸿对父母的怨恨逐步升级为憎恨,从而对两位老人动了杀念。带着满腔怒火与仇恨,他每天都在网上寻找杀手,也为此浏览了很多关于雇凶杀人的网页,查看关于雇凶杀人的信息。直到有一天,他终于找到了愿意为他“办事”的杀手。
  网上雇凶许以巨款
  2009年11月初,王裕鸿在网上“飘荡的幽灵”QQ群里收到了两条信息,对方表述的主要内容是他们接受“高危任务”,比如杀人、打架等。王裕鸿随即将这两人加为好友。对方都是黑龙江省青年,一个叫石浩,另一个叫李涵(已获刑)。而后,王裕鸿称每杀一人,事成后给付30万元,石、李应允并购买了两把三棱刺刀,于同年11月8日来津。二人通过在网吧上网与王裕鸿取得联系。为试探石、李是否真欲作案,王裕鸿将其姑姑家地址及家庭成员信息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二人。石、李二人在事先查看环境后,于同年11月11日20时许分别持三棱刺刀窜至本市和平区欲杀害王裕鸿姑姑一家,但因故未果。随后,王裕鸿又将自家地址及先前曾与其家有矛盾的邻居董某家地址及家庭情况用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石、李二人,指示二人将其父母及董某一家杀害。
  父母被杀他在“旁听”
  2009年11月15日20时,石浩、李涵根据王裕鸿提供的地址,分别持三棱刺刀来到本市南开区淦江西里,并以手机短信的形式与被告人王裕鸿进行最后确认,询问王裕鸿“已到,做不做”,王裕鸿毫不犹豫地答复“做”。而后,李涵以楼下邻居借凳子的名义骗王裕鸿的父亲王某某打开房门,与石浩一同持刀闯入室内。未待王某某作出反应,李涵已持刀朝王某某头部、胸腹部捅刺。石浩闯进屋后,则持刀朝王裕鸿的母亲许某某胸腹、头面、腰背部捅刺,致许某某肺脏、肝脏被刺破,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石浩又帮助李涵持刀朝王某某的腰背部捅刺数刀,致王某某左侧肾脏、左肾动脉、腹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王裕鸿供述,案发时,他就在自己的卧室里,为避免意外,他还将房门反锁上了。当时他听到父亲大喊救命,心里非常害怕,也担心两个杀手伤到自己,于是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说家里被人入室抢劫了。听到民警已到达现场,王裕鸿才从屋里出来。民警随后将从楼道逃跑的李涵抓获,石浩在从卧室阳台跳下时摔在一楼自建小屋顶上,亦被当场抓获。次日,公安机关在检查李涵的手机时发现,有人曾以短信形式与李、石二人联系,商榷雇凶杀人之事,经侦查发现王裕鸿有重大雇凶杀人嫌疑,遂将王裕鸿抓获归案,王裕鸿这才承认了雇凶杀害其父母的犯罪事实。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裕鸿、石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广东惠州一名抢劫出租车罪犯被执行死刑

 

    广东新闻网惠州3月27日电(严初 籍新生)27日,笔者从广东省惠州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抢劫案,经法院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执行了死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惠州市检察院指控,2010年1月中旬,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已判刑)预谋到广东惠州市惠东县抢劫出租车。同月18日,张某等人携带仿真手枪匕首,从广东深圳市龙岗区乘车来到惠州市惠东县汽车站,张某在汽车站附近购买了铁丝备用。当日18时许,张某等人以去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为由,在惠东县平山镇东华路口骗乘被害人傅某驾驶的捷达汽车(价值36000元)。当行驶至惠阳区沙田镇一偏僻路段时,张某叫傅某停车,并用左手捂住傅的嘴,右手持仿真手机顶住傅的脸。傅某反抗,张某持仿真手机击打傅某的头部致流血,抢走傅某的现金240元及手机。其他团伙成员驾驶傅某的汽车往深圳市方向行驶,张某则用铁丝捆绑傅的双脚,用手扼压傅某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后将傅某的尸体抛弃于惠阳区新圩镇一山坡的草丛中。

  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某抢劫数额巨大,致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在共同犯罪中,张某直接致死被害人,系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判处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日前,经法定程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执行了死刑。(完)

3、“色魔画院院长一审被判死刑”:提起上诉尚未立案

 

   一名画院院长利用网络诱骗女性,将受害人头像与裸女照片剪接后相要挟,竟强奸妇女23人,其中还有5名幼女。1月6日,滁州市中院对这起强奸多名妇女和幼女的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霍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昨天记者从安徽省高院获悉,霍某已经向高院提起上诉

  霍某曾就读于浙江美术学院国画专业,毕业后在全椒县开办“儒林画院”,任院长。从2005年起到2011年5月期间,霍某通过发送经其剪接的有受害人头像的裸体照片等方式,威胁对方与其见面,并实施强奸。在这一过程中,霍某还使用数码摄像机对其强奸的过程进行偷拍。霍某共疯狂作案数十起。

  滁州市中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霍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霍某当庭表示不服。昨天,记者从省高院获悉,霍某已经向高院提起了上诉。办案法官表示,目前,省高院已经收到霍某提起上诉的相关材料,但尚未正式立案。(李进)

4、自杀先杀女友恶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因身体健康欠佳、负债累累、失业等原因,男子产生轻生念头,却残忍地决定先杀死女友后再自杀。26日,自杀未遂的被告人洪某被判死刑。

  据了解,洪某(男,1987年出生),海南省屯昌县人,初中文化,农民。洪某2012年4月份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被害人许某,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洪某因身体健康欠佳、负债累累、失业等原因产生轻生念头,并决定先杀死许某后再自杀

  2012年8月,洪某带着许某入住一旅馆,趁帮许某做头部按摩之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朝许某的右颈大动脉捅刺一刀,为阻止许某喊叫和抽动,洪某用手捂住许某的嘴巴,用四肢压住许某的手脚直至许某停止呼吸。

  在确认许某死亡后,洪某外出购买了三盒“睡得好”安眠药、三瓶啤酒、香烟等物品,并通过吞食安眠药、刀割手腕等方式进行自杀。次日,旅馆房东发现洪、许两人及血迹后,拨打了110和120电话,民警和医生赶到现场后,发现许某已经死亡,洪某自杀未遂,立即对洪某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治疗。许某因右颈总动脉和右颈外静脉破裂造成出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持刀故意杀害被害人许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洪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残忍,性质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判决被告人洪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李关平 通讯员胡坤坤)

5、因为一起小碰擦当街打死人 打人者前科累累被执行死刑

 

龙虎网讯 因为一个小碰擦,驾驶桑塔纳的郭冬宝将驾驶奔驰的张某当街打死。而这起事故的车损仅50元。近日,这起引发南京市民高度关注的案件有了最终结果:打人者郭冬宝被执行死刑。 

事发在2011年6月13日11点多,双方下车后,桑塔纳驾驶员郭冬宝不顾路人劝阻,对银色奔驰轿车车主张某进行极为残酷的殴打,致其当场昏迷不醒。尽管被民警第一时间送到医院,但张某仍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打人者郭冬宝于当晚被抓。经查,郭冬宝有多项前科,曾因故意伤害罪于198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又因为流氓罪于1995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07年出狱后不到一个月,他又因涉嫌诈骗被网上追逃;2008年,因携带一支仿左轮手枪寻衅滋事被处理。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冬宝犯故意杀人罪,且系累犯,判处其死刑。近日,郭冬宝的死刑判决已由司法机关执行完毕。 

现代快报记者 田雪亭

6、城西警方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 缴获海洛因近四百克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区分局禁毒大队近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件,抓获贩毒嫌疑人两名,缴获毒品海洛因近四百克。

  在近期开展的“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中,城西区分局禁毒大队获悉,有人在西宁城东等地向农民推销海洛因毒品。根据线索,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3月19日,民警兵分三路,对嫌疑人马某某可能途径的路线布控并蹲坑守候。经过两天两夜的守候,民警于21日凌晨3时许在城东区一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口处成功抓获正要开车外出转移毒品的嫌疑人马某某等两人,缴获毒品海洛因七十二包约四百克。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施翔 刘嵘)

7、一场毒品诱发的“黑吃黑”闹剧

 

 

  这是一场因毒品暴利而诱发的“黑吃黑”闹剧。

  因为没钱看病,陈威找人合伙制毒,后带着750公斤的盐酸羟亚胺(K粉重要原料)找到买家葛峰,却在交易时被对方抢走了“货”,无奈之下,只好又花巨资从葛峰手上赎“货”……

  这葛峰也没占到便宜,他抢走了陈威的“货”,可这“货”当场就被自己雇来的打手抢走了,并以报警想要挟。无奈,葛峰只好找人花钱赎“货”……

  为了这批货,陈威、葛峰费尽周折,可他们万万没想到,因为一个打手酒后说漏了嘴,他俩啥也没落到,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和有期徒刑四年。

  没钱治病,他结伙制造毒品

  去年8月,陈威被医院检查出患有肝病,光看病就花掉一万多元钱,同时还被医生告诫不能做重活。每天要吃近百元的药,但这对于刚做生意亏本的陈威而言,无疑雪上加霜。于是,曾经在化工厂工作过的他,决定制造盐酸羟亚胺赚钱,因为盐酸羟亚胺是合成K粉的重要原料。

  制造盐酸羟亚胺并不简单,不仅需要技术,还要各项设备、原料等等,光启动资金就得上百万元。陈威找到放高利贷的沈彬及其他3位家境富裕的好友,承诺“只要你们每个人出二三十万,我保证你们赚大钱。”大家都知道毒品的暴利,决定赌一把。

  为掩人耳目,陈威等5人离开盐城远赴山东滨州的一个小村庄,集资80万元购买了设备和原料,开始大刀阔斧地生产盐酸羟亚胺。仅七天时间,就生产了30件、共计750公斤的盐酸羟亚胺。

  交易时,他被抢了“货”

  随后,陈威等人便带着首批“产品”回到盐城寻找销路。

  很快,陈威便联系上了一个叫葛峰的男子。葛峰长年游荡于社会,靠倒卖K粉冰毒维持生计,二人一拍即合。出于谨慎,陈威告诉葛峰手上有20件货。20件货价值120万元,葛峰拿不出这笔钱,但他称可以介绍有钱的买家,事成后给他点提成就行。

  两天后的深夜,陈威、葛峰约定在一偏僻小树林见面。但令陈威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葛峰验货完毕后,小树林里冲出七八个人,一把将他摁住,随后葛峰与这群人将货给拖走了。见状,陈威才明白自己被“黑吃黑”了。

  打手意外成最大“获利者”

  就在葛峰为自己的得手而窃喜时,他雇来的打手意外发现其抢来的“货”是毒品

  “你居然敢骗我们?”领头的打手王慷见葛峰竟然雇他们来打劫毒品,便以“交由派出所处理”为由,要求葛峰两天内支付他们每人一万元的报酬,随后将葛峰赶下了车。

  无奈之下,葛峰只好找到曾多次借钱给自己的徐其,将事情的原委向他一一说明。徐其见终于有机会拿回欠款了,便答应葛峰,找人与王慷那帮子打手交涉,后以七万五“成交”。可葛峰并没有拿到“货”,因为“货”已被徐其扣下,理由是先把借的钱给还了。

  赎来赎去,二人进了监狱

  葛峰的如意算盘再次落空,就在他为钱发愁时,陈威主动找上门来了,称要花钱赎“货”。

  原来,陈威觉得不能就这么白白让人给“吃”了,提出想要回盐酸羟亚胺。正好缺钱的葛峰,心中窃喜,来钱的机会到了,于是要求陈威拿出20万元“赎货”。面对价值120万元的“货”,陈威只能就范,并在两天内凑齐20万元与葛峰进行了“交易”。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谁知,其中有个打手酒醉后炫耀说出了此事,结果被人举报。随后警方迅速出击,顺藤摸瓜将陈威等人一网打尽。

  日前,经大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陈威因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葛峰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8、包中藏毒3千克两被告因运输毒品罪受审

 

2012年6月15日,陈祖贵从汕尾市陆丰带了一个黑色的电脑包到中山坦洲。当日晚8时30分许,他在坦洲某咖啡厅将电脑包亲手交给了凌泽和。正在交接时,两人一同被埋伏在侧的公安人员抓获。黑色的电脑包中,藏有3包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合计达3004克。随后,警方在凌泽和位于坦洲的出租屋内再度查获冰毒,约132克。

  凌泽和、陈祖贵前日上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两人的行为都涉嫌触犯了运输毒品罪,而凌泽和家中私藏毒品,涉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疑罪从无”还是“证据确凿”?

  据检方起诉,案发时间是去年6月15日。陈祖贵受凌泽和指使,从陆丰运输毒品到中山坦洲。当日上午,陈祖贵在陆丰火车站从某人手中接过黑色电脑包,随后独自乘车至中山坦洲,并在该镇的麦田咖啡厅与凌泽和进行交货。交货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检方认为,两人的行为构成了运输毒品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由于在凌泽和家中查获其帮别人保管的毒品,其行为构成了非法持有毒品罪,同样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检方提供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

  对于检方的起诉,陈祖贵表示认罪,凌泽和及其代理律师则予以了反驳。

  凌泽和表示,陈祖贵运输的这3包毒品并非受他指使,主谋是刘老板,他并不知情。凌的代理律师也为其做出了无罪辩护。其代理律师认为,根据疑罪从无,检方并无明确证据指向凌是指使者,这批毒品的上线、下线都尚未查明,仅仅凭借凌泽和在6月14日给予陈祖贵的短信就认定凌是主谋,是不合理的。此外,陈祖贵在陆丰汽车站拿货时,即6月15日上午,并未收到凌的电话或者短信,但陈祖贵又称自己不认识给他货的人,因此在此过程中,难以判定有凌的指使。

  对于凌泽和非法持有毒品,凌及其代理律师都表示认罪,凌泽和本人并无吸毒,据他介绍,毒品是老乡放他家的。

  陈祖贵在庭审时,则否认了刘老板的存在,称自己是受凌泽和指使。陈祖贵介绍,两人在去年3月份相识,此次运输毒品凌泽和答应给自己5000元的好处费。陈祖贵的代理律师也表示,应认定凌泽和是主犯,而陈祖贵则是从犯,建议从轻处罚。

  对此,公诉人当庭予以了反驳,公诉人认为从凌泽和指使陈祖贵运输毒品,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从两人6月14日的短信内容看,凌泽和对于陈祖贵运输毒品十分急切,“一定要干”等词语都是指示性的,而凌所称的刘老板,通过查验陈祖贵手机的通讯记录,并无此人。对于陈祖贵为从犯的说法,公诉人也不赞同。公诉人认为,陈祖贵在此次共同犯罪中,同样起主导作用。

  本案将择日宣判。

9、丽江连破两起毒品案 抓获7名毒贩

 

本报讯 3月26日,丽江市公安局协助宁蒗县、永胜县公安局破获两起运输毒品案件,缴获毒品海洛因13070克,“麻古”200余片,缴获毒资11万余元,查扣运输毒品车辆3辆,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3月26日凌晨2时许,丽江市公安局与宁蒗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永胜县桃源镇附近破获一起万克运输毒品案件,缴获毒品海洛因12370克,查获运输毒品摩托车辆,抓获肖某等4名宁蒗籍犯罪嫌疑人。

  丽江市公安局根据永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提供的线索,通过侦查,获悉永胜县居民文某近日将组织人员前往云南边境购买毒品。3月26日15时许,永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永胜至瓷厂路段将犯罪嫌疑人杨某驾驶的车辆进行堵截,并当场将文某、杨某、徐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毒品海洛因700克、“麻古”200余片、毒资11万余元。目前,两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014-08-05 21:59: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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